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统一形象标识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展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独特形象和视觉文化符号,6月4日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统一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作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要较好地展示新疆的战略定位和地域特色,体现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和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特征,形象标识设计图案应简洁易识,辨识度高,富有创意和深刻寓意,表现形式具有较高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同时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此次征集活动共分作品征集、线下初审、网络票选、公示四个阶段,设优胜奖和入围奖两个奖项。其中优胜者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入围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含税)。
欢迎国内外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个人等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投稿邮箱:872750755@qq.com。
投稿时间自征集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4日24时。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详情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实施范围179.66平方公里,涵盖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新疆自贸试验区将努力打造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宣传成效,提升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展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形象,我厅拟与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合作,共同发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最大可能调动全社会全行业力量,征集出一批紧扣主题、内涵丰富、标识性强的新疆自贸试验区形象标识作品。
活动时间征集日期:2024年6月4日-7月4日网络票选:2024年7月5日-7月30日最终公布结果时间:2024年7月31日
征集内容及要求(一)征集内容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和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设计方案包括名称标准字、标准色,图形标志,以及图形标志和标准字的标准组合等;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限于800字内。
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创意作品,鼓励创作者提供多样化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表达,包括但不限于字形设计、图案融合、文化符号等方式。活动将设立专业评委团队,包括设计专家、文化名人、城市形象推广专家等,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主旨鲜明。充分体现新疆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和目标,体现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和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特征。
2.内涵丰富,构思新颖。形象标识设计图案应简洁易识,辨识度高,富有创意和深刻寓意,表现形式具有较高美感、动感和时代感。
3.应用性和标识性强。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用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类场合和建筑外观、展会展览、路牌标识、宣传资料、人员服装等各种载体上使用。
4.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三、报名及上传方式
1.应征主体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个人。可同时提交3个以内创意方案图及释义。
2.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作品原创承诺书》和《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标识(LOGO)征集表》,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3.参选作品提交需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两部分。请将设计成果电子稿及PDF版《原创作品承诺书》《应征信息表》通过石榴云客户端上传或发送至指定邮箱:872750755@qq.com
四、评审和奖励
(一)评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主办方将收到的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上传至石榴云客户端、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展示及网络票选,2024年7月6日-7月21日为网络投票期,2个平台每日每个账号均只可投1票,投票期满后2个平台投票数累计相加得出最终网络票选结果。
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由主办方和行业专家共同评议,按照专家评审(权重占60%)+网络投票(权重占40%),产生获奖候选名单。入围者根据大赛组委会具体需求进行深化修改,提交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
(二)奖励
金奖1名,包括奖金3万元及证书。
入围奖20名,包括奖金各1000元,及入围证书。
作品原创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公告内容,并承诺如下:
1.承诺人对其报送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创性负责,保证对参评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权利,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作商业用途公开发表或为公众所知。保证参评作品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如由此引发纠纷,自愿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和后果。
2.承诺人同意其报送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为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完全归主办方所有,用于申报、评选、宣传、推广、展示、颁奖等主办方认为需要的任何合法用途。
3.承诺人同意除获得本次参评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4.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有效,并完全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方遭受损失或影响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承诺人同意撤销相应参选、评定资格。
承诺人(投稿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标识(LOGO)征集表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